蘇建科發(2008)19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建筑節能門窗和外遮陽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建筑節能門窗和外遮陽推廣和應用工作。根據“關于印發《江蘇省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省建設廳科技發展中心將組織開展建筑節能門窗和外遮陽的推廣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推廣認定范圍:節能門窗所用型材、成品節能門窗、中空玻璃和建筑外遮陽。
2、推廣認定程序及條件詳見附件,并已在江蘇建設科技網(www.jscst.cn)公示。推廣認定申請表可登錄江蘇建設科技網(www.jscst.cn)下載。
3、省建設機械和金屬結構協會配合開展推廣認定工作。
附件:建筑節能門窗和外遮陽推廣認定程序和條件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抄送:省建設廳科研設計處、
省建設機械和金屬結構協會
附件:
建筑節能門窗和外遮陽推廣認定程序及條件
一、認定依據:
1、“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09號令)
2、“江蘇省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實施細則”
3、“關于加強建筑節能門窗和外遮陽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蘇建科(2008)269號
二、申請認定原則:
企業自主、自愿提出申請
三、認定程序
1、申請企業填寫認定申請表并簽字蓋章,按要求準備相關資料;
2、企業將認定申請表連同相關資料報送當地建設主管部門;
3、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資料及條件進行初審,并簽署初審意見后報送至省建設廳科技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
4、“中心”會同省建設機械和金屬結構協會組織專家對企業的技術水平、生產能力和質量保證體系進行評估,并提出評估意見;
5、“中心”根據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意見,專家評估意見和產品檢測情況進行匯總,提出認定意見報建設廳備案,對通過審查的企業頒發“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認定證書”。
四、認定提供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紅章);
2、企業法人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負責人,需有委托授權書);
3、產品有效期內的抽樣檢測報告(“有效期”指產品標準中規定的期限,報告應為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計量局認可的,帶有CAL、CMA標志的,并在省建設廳備案的檢測機構出具的);
4、省級以上有權部門簽發的鑒定(評估)證書及全套資料;
5、主要生產設備清單(設備名稱、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數量、用途);
6、檢測設備清單(設備名稱、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數量、用途);
7、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檢測條件、人員等);
8、現行產品標準、產品質量保證書、合格證和產品技術說明書;
9、注冊商標書(復印件);
10、外商代理要提供注冊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總代理合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境內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進關產品抽檢合格報告、產品產地有關材料、3家以上的用戶意見。
建筑節能門窗推廣認定條件
序號 | 項目 | 具備條件 |
1 | 企業規模 | (1)型材生產企業:型材年生產能力10000噸以上,具備型材設計能力,型材尺寸型號齊全。 |
(2)門窗組裝企業:年產值2000萬元以上,具備門窗安裝資質,年組裝生產門窗8萬平方米以上。 |
2 | 企業生產設備 | (1)鋁合金窗:數控型雙頭切割機、有定位工裝的單頭切割機、端面銑床(或組合沖床)、仿型銑床、重型組角機、沖床、鉆床、角碼切割機 |
(2)塑料窗:自動焊機(三位以上)、雙頭切割機、V型鋸、清角機、水槽銑(或雙軸仿型銑)、玻璃壓條機 |
3 | 技術人員配備 | 高級職稱:2人以上 中級職稱:6人以上 |